招标公告(郑思念招2011第43号)
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招标部根据公司公开招标的要求,就叉车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编号:郑思念招[2011]第43号
2、招标内容:叉车30台(详见附件)
3、标书取得时间:2011年6月1日---6月15日到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4、标书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开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
收款人(全称):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
帐 号: 8820515010000402
投标保证金需在6月14日前转入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形式。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6月16日上午9:30。
7、开标地点: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会议室。
8、联系电话:0371—65698260 63398223
9、联系人:张先生 丁先生
10、项目答疑:王涛 15093304311 0371-65696443
11、备注:投标书要求一正三幅,密封。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时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自备u盘,拷贝招标文件。
投标方须知:
1、认可招标方的评标程序及原则。
2、接受招标方以电话通知中标结果的方式。
3、招标方不向中标方、落标方解释中标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
标文件。
4、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
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投标单位如果在招标过程中存在
违反我公司招标纪律的行为,经审计部核实后,对该投标单位实
行永久市场禁入的处罚。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有权否决所有投标,招标方对受影响的投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方作出解释。
6、投标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投标,视为投标单位放弃投标资格。
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叉车招标要求
一、 标的
电动平衡叉车、高位前移叉车、电动托盘车招标;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
内容 项目 | 数量(台) | 备用电池 |
电动平衡叉车 | 13 | 2块/台 |
三轮式平衡或站驾前移式叉车 | 3 | 2块/台 |
高位前移式叉车 | 1 | 2块/台 |
电动托盘车 | 13 | 2块/台 |
合计 | 30台 | 60块 |